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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比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12

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比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今年财政部和教育部国家奖助学金的文件像去年一样,预计下发较迟。为提高效率,现学校先按去年名额数做前期工作,待文件下发后可在最短时间上报材料。

以下为我校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比细则及名额初步分配方案及评比要求。

特别说明:

1、本次预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为学校保守预计,但估计情况是如无特别情况均将会获得批准。

2、今年银行审批同意我校获得助学贷款的总名额为1950名,现各院上报的贷款数为2450名,严重超出学校总体贷款额度,请各院对拟推荐获今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作为删减的首选对象。

一、奖励、资助标准:

2009年秋季学期我校预计可能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励、资助总名额指标为2476(此名额为学校保守预计,如无特别情况均将会获得批准),中央与省财政补助资金共443.1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25名,补助资金20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445名,补助资金共222.5万元;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2006名,补助资金200.6万元)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2000(分上、下学期各1000元发放)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008-2009学年度综合测评评优活动中获二等以上(含二等)学校奖学金,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此基础上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竞赛或其他奖励者优先。

5、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08-2009学年综合测评获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或学年综合测评比上一学年进步10名(含)以上。

5.2009-2010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属于一般困难()以上困难级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生活俭朴;

6、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7、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必修课无不合格;

5. 2009-2010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属于一般困难()以上困难级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生活俭朴;

6、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新生)

7、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各院预报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原则:原则上按各院在校本、专科学生总人数比例分配。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评比条例,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比,并尽可能地扩大奖励(资助)面。

() 国家奖学金

名额分配:第一临床医学院4名;第二临床医学院3名;第三临床医学院1名;中药学院6名;针灸推拿学院3(含高职);经济与管理学院2名;信息技术学院1名;护理学院3(含高职);人文社科学院1名;体育健康学院1名。全校25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分配:第一临床医学院66名;第二临床医学院61名;第三临床医学院20名;中药学院111名;针灸推拿学院61(含高职);经济与管理学院46名;信息技术学院14名;护理学院47(含高职);人文社科学院8名;体育健康学院11名。全校445人。

()国家助学金

名额分配:第一临床医学院297名;第二临床医学院275名;第三临床医学院90名;中药学院504名;针灸推拿学院273(含高职);经济与管理学院207名;信息技术学院60名;护理学院212(含高职);人文社科学院34名;体育健康学院51名;职业技术学院3名。全校2006人。

五、评选进度安排:

10 12 上午:公布申请条件、学院名额分配;

10 13 下午- 10 月22 学院初选及院内公示;

10 23 :学院汇总上报学生处电子资料;

10 24 :学院汇总上报学生处书面材料;

10 25 - 10 月29 :学生处完成汇总、复核、公示工作;

10 30 :学生处上报教育厅我校获奖()名单、相关总结材料。

六、学院报送内容:

1、个人申请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upload_file/2009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印).doc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upload_file/附件三:2009国家奖励志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xls、《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upload_file/附件三:2009国家奖励志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xls,分别交书面版一式二份
2
、汇总表:《200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upload_file/附件四:国家奖、励志奖、国家助学金汇总表(1).xls200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2009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upload_file/附件四:国家奖、励志奖、国家助学金汇总表(2).xls,分别交电子版及书面版

3、汇总表:《广州中医药大学(奖优类)奖学金学生情况表》upload_file/1(奖优类)奖学金学生情况表(样表)(7).xls或《广州中医药大学(助困类)奖学金学生情况表》upload_file/2(助困类)奖(助)学金学生情况表(样表)(15).xls(电子版)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39358451(办)、80576265(小灵通);

E-mail:ccyxsc@gzhtcm.edu.cn

                                       

                        学生处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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