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助管理中心 » 助学贷款 » 正文

助学贷款

关于举办2008届贷款毕业生还贷说明会暨“珍爱信用记录,享受

发布日期:2008-06-16

关于举办2008届贷款毕业生还贷说明会暨珍爱信用记录,享受

幸福人生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处:

毕业生离校在即,我校今年有助学贷款毕业生684人,其中在农行贷款83笔,工行贷款534笔,国开行贷款721笔,总计贷款1338笔。

按规定,临毕业离校未能还清贷款的学生,必须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一式三份,一份学生留存,一份学校保存,一份交银行归案)确定还款金额、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不签还款确认书的贷款学生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为了使该批同学能详细了解具体的还贷程序,并顺利按合同约定如期还本付息,特举办2008届贷款毕业生还贷说明会暨“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活动,届时我们将邀请中国农业银行金桂园支行、工商银行流花支行及农业银行大学城支行(代理行)的工作人员给贷款学生介绍还贷具体程序及答疑。

一、     请各院组织学生按附件一安排签订还款确认手续。

二、各学院必须将学生填写完整的相应银行要求的表格按不同银行贷款学生名单序号排列材料,并在贷款名单明细中明确标示签约情况后将材料及明细表于622日前收齐后交到学生处奖贷科,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三、关于贷款毕业生两证或两证留校《证明》发放事宜:

(一)贷款离校手续齐备条件:

1、如期核校《学院核对信息--2008届贷款毕业生》;

2、未还清贷款者签订还款确认书;

3、国开行申请贷款资料交齐(注:针推学院有4名学生未交齐)。

(二)各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是否办妥贷款离校手续,并承担相关审核责任

1、贷款离校手续不齐者一律不发放两证或两证留校《证明》;

2、贷款离校手续齐并于625日前将还清贷款结清证明交学生处者:在71日由学院统一发放两证;

3、贷款离校手续齐并于625日以后将还清贷款结清证明交学生处者:按毕业后还清贷款流程领取两证;

4、贷款离校手续齐但毕业前未还清贷款者:在71日由学院统一发放两证留校《证明》。

附件一:签订还款确认手续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工行2008届贷款毕业生名单》

附件三:《农行2008届贷款毕业生名单》

附件四:《国开行2006年学费贷款2008届贷款毕业生名单》

附件四:《国开行2007年学费贷款2008届贷款毕业生名单》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39358451(办)、80576265(小灵通);

E-mail:ccyxsc@gzhtcm.edu.cn

                                      学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上一条:2008届贷款毕业生补签还款确认手续要求及表格下载 下一条:关于2008届贷款毕业生还款事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