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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何恩惠助学金资助条例

发布日期:2008-05-08

第一条:为了鼓励在校学习期间家境贫困而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健康成长,弘扬艰苦奋斗、立志成长之精神,由新加坡何恩惠女士资助设立“何恩惠助学金”。

第二条: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热爱中医药事业,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优秀;

3、家境贫寒,仍矢志不渝,乐观积极,拼搏向上;

4、专心学习、勤勉进取之精神为同学之楷模;

第三条: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在校本科学生(含七年制),每年评出20受助者,助学金每人1000

2、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提出候选人名单,初步审定后,候选人填写助学金申请表,院系向学校学生处推荐,由学生处组织评定,校内公示,经校领导审批并公布评选结果;

3、评选结果向何女士及其代理人通报,在适当时间予以颁发。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0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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