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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3

广中医学〔2010〕10号

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

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所,党政职能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毕业实习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善于学习,勤于实践,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制定了《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六月二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毕业实习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善于学习,勤于实践,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实习生。

第二条奖励标准及名额

优秀实习生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奖金及奖状,全年实习者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半年实习者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获奖比例为年级实习学生人数的10%。

第二章评选条件及办法

第一条 评比采取评分权重的方法,满分100分,按实习综合评分高低排名评奖。

第二条 实习综合评分办法

一、遵守实习计划及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实习单位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占综合评分10分;

二、尊重带教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能谦虚谨慎,勤学好问,刻苦钻研,按教学大纲及实习计划的要求,掌握好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按要求完成任务,无差错事故发生。占综合评分10分;

三、树行业新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对工作用心,细心,耐心。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地做好实习工作,赢得实习单位同事和领导的好评。临床实习学生能恪守医德,尊重医护人员以及病人家属;关爱病人,乐于奉献,廉洁行医。占综合评分10分;

四、能与实习单位进修生、其他学校的实习生搞好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及物品等,无损坏器材。占综合评分10分;

五、实习期间从实习单位实际出发,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认真完成实习单位和学院交办其它任务。主动搞好宿舍和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占综合评分10分;

六、每阶段实习结束时,按时写好实习小结,并交实习组长、带教老师填写鉴定意见。占综合评分10分;

七、实习期间能按实习单位实习计划进行,服从实习单位安排,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占综合评分10分;

八、实习书写认真(临床实习学生能认真完成实习病历的书写任务),质量较高。占综合评分10分;

九、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期间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优良。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表现、技能掌握等的实习鉴定评价达到优良等级。占综合评分20分。

第三章 评选基本程序

第一条 每个实习生根据评比条件写出书面小结,并在实习组内通过。个人小结要求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又找出不足。

第二条 参评学生提交由实习点单位或带教老师对学生实习情况的实习鉴定表(表格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统一制定)。

第三条 实习结束前,以实习点为单位由所在实习点的主管部门人员和实习组长负责牵头,组成至少3人的优秀实习生评比小组进行评比,如实习点学生人数不足以组成3人评比小组,则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习小组合并成立评比小组进行评比。评比根据评选办法结合学生个人实习小结、实习单位评价等进行打分。每个评比组按15%的推荐比例推荐优秀实习生候选名单。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认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所在优秀实习生评比小组填写评比鉴定并报所在年级辅导员。

第五条 推荐表由年级辅导员汇总到学院学工办,由学院负责牵头,组成年级优秀实习生评比小组进行差额评比,年级评比小组成员由学工办主任、毕业班年级辅导员、教学办主管实习老师等组成,选出年级实习学生人数10%的优秀实习生推荐人选。年级优秀实习生推荐人选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领导签批。学院内评选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含三天)。

第六条 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发文、表彰。校内评选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含三天)。

第四章获奖资格取消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实习生评定资格,已经评定者取消荣誉称号并退还奖励金额。

第一条 拒绝服从学校实习安排者;

第二条 实习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以及未完成实习任务者。具体细项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手册》(2009年版)、《广州中医药大学临床类专业毕业实习管理暂行办法》(广中医教〔2004〕55号)、《广州中医药大学非临床类专业毕业实习管理暂行办法》(广中医教〔2007〕39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双学位主辅修专业见(实)习管理办法》(广中医教〔2009〕49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医学生毕业实习请假管理办法(试行)》(广中医教〔2009〕50号)等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此件发至各院学工办、年级)

主题词:优秀实习生 评比办法 通知

抄送:主管校领导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6月3日印发

附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政 治

面 貌

学院、专业

实习单位

实 习

起止日期

实习成绩

个 人

小 结

优秀实习生

评比小组

意见

组 长 年 月 日

年级优秀实习生评比

小组推荐

意见

组 长

年 月 日

学 院

意 见

学院领导 (公章)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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