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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4

各二级学院:

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成立30余年来,积极推动粤港两地中医药事业的交流与发展,关心两地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2010年起出资在我校设立励志助学金,鼓励和扶持在校期间家境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资助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现就本科生开展2015-2016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及要求

1、品行端正,学业良好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在2015-2016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获得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3、同等条件下来自边远贫困山区(农村生源)优先。

4、新生高考成绩优异者优先。

5、为保证更多贫困学生获得资助,原则上贫困学生在同一年度不重复获得同类助学金。如学院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将根据情况进行校内调配。

二、推选时间进度安排

1、12月10日-12月18日:学生自由申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推选。

2、12月21日-12月23日:获资助学生名单院内公示。

3、12月24日:本科学生申报材料由学生处复核,研究生申报材料由研究生院复核。

4、12月25日-12月29日:拟获资助学生名单校内公示。

5、12月30日:拟获奖名单报校领导审批、发文。

6、2016年3月:举行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颁发仪式。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2015-2016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资助名额为30名,其中研究生10名,本科生20名,每人2000元/年。各二级学院资助名额按各学院2015级在校本科生总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2名;第二临床医学院2名;第三临床医学院1名;基础医学院1名;中药学院4名;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3名;护理学院1名;经济与管理学院2名;医学信息工程学院2名;外国语学院1名;体育健康学院1名。

四、报送材料内容

请各学院于12月18日前将《2015-2016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到学生处,同时将《广州中医药大学(助困类)奖(助)学金学生情况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hengnan@gzucm.edu.cn,学生处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研究生院联系人:钟小文,联系电话:39343022。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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