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
励志助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成立30余年来,积极推动粤港两地中医药事业的交流与发展,关心两地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2010年起出资在我校设立励志助学金,鼓励和扶持在校期间家境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现将2014-2015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及要求
1、品行端正,学业良好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在2014-2015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获得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3、同等条件下来自边远贫困山区(农村生源)优先。
4、新生高考成绩优异者优先。
二、推选时间进度安排
1、12月1日-12月9日:学生自由申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推选。
2、12月10日-12月12日:获资助学生名单院内公示。
3、12月15日:本科学生申报材料由学生处复核,研究生申报材料由研究生院复核。
4、12月16日-12月18日:拟获资助学生名单校内公示。
5、12月19日:拟获奖名单报校领导审批、发文。
6、12月下旬:举行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颁发仪式。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2014-2015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资助名额为30名,其中研究生10名,本科生20名,每人2000元/年,根据出资人的意愿,研究生资助名额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本科生名额原则上按各学院2014级在校本科生总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2名;第二临床医学院2名;第三临床医学院1名;基础医学院1名;中药学院4名;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2名;护理学院1名;经济与管理学院2名;医学信息工程学院2名;外国语学院1名;体育健康学院1名,深圳临床医学院1名。
四、报送材料内容
请各学院于12月15日前将《2014-2015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申请表》、《2014-2015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荐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到学生处,同时将《广州中医药大学(助困类)奖(助)学金学生情况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hengnan@gzucm.edu.cn,学生处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研究生院联系人:钟小文,联系电话:39343022。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