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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0
关于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奖补专项助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4]291号)要求,现将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助学金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在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获得认定的困难学生。

(2)因遇到突发性事件,经济来源受到重大影响,不能保证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者优先。

(3)因病或意外造成伤害者优先。

二、资助标准及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助学金发放名额为860名,每人发放1000元,合计86万元。资助对象为本、专科在校生,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各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总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134名;第二临床医学院118名;第三临床医学院40名;基础医学院5名;中药学院184名;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103名;护理学院64名;经济与管理学院97名;医学信息工程学院42名;外国语学院30名;体育健康学院33名;深圳临床医学院10名。

三、评选时间进度安排

11月10日—11月16日:公布评选条件,学生自由申请。

11月17日—11月19日:学院组织评选及受助名单院内公示

11月20日:学院将推荐人材料报学生处复核。

11月21日—11月25日:拟获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12月初:发文及发放助学金。

四、学院报送材料内容

请于11月20日前将《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助学金学生情况表》纸质版交到学生处,另将《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助学金学生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unqian@gzucm.edu.cn,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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