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
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内地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按期完成学业,培养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国家特设立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贫困资助经费。2013年的资助经费已划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1、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
2、在2013-2014学年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属于 “★”(含)困难级别以上者。
3、有关企、事业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学生中的困难学生不在此资助范围内。
4、留级生当年不享受困难补助。
5、免费师范生不享受困难补助。
二、报送材料内容
请于12月23日前将《2013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情况统计表》报送到学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unqian@gzhtcm.edu.cn,学生处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