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2-2013学年临时困难助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政职能部门: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下达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1]585号)、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关于报送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助函[2012]12号)及《关于报送我校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中医学生[2012]12号)要求,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助学金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在2012-2013学年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属于 “★”“★★”“★★★”困难级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因病住院治疗,但家里经济无力负担者。
(3)因遇到突发性事件,经济来源受到很大影响,不能保证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者。
(4)因病或意外造成伤害者。
二、资助标准及金额
临时困难助学金发放名额为150名,每人发放2000元,合计30万元。资助对象为本、专科在校生,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各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总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24名;第二临床医学院21名;第三临床医学院7名;中药学院34名;针灸推拿学院18名;护理学院12名;经济与管理学院17名;医学信息工程学院7名;人文社科学院5名;体育健康学院5名。
三、评选时间进度安排
11月29日—12月4日:公布评选条例,学生自由申请。
12月5日—12月9日:学院组织评选及受助名单院内公示。
12月10日:推荐人材料选报学生处复核。
12月12日—12月14日:拟获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12月17日:受助名单报校领导审批、发文。
四、学院报送材料内容
请于12月10日前将《临时困难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交到学生处,另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unqian@gzucm.edu.cn,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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