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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31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

励志助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政职能部门:

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成立30余年来,积极推动粤港两地中医药事业的交流与发展,关心两地中医药人才的培养,长期以来不仅与我校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还一直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建设与发展。2010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捐资20万元港币设立广州中医药大学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五年内每年资助与奖励我校品德优秀、志向远大、学习刻苦的在校学生30名(本科生20名、研究生10名),鼓励和扶持在校期间家境贫困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完成学业。为做好本年度受助学生的推选工作,现将本次推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及要求

(一)品行端正,学业良好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同等条件下在2012-2013学年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属于“★”、 “★★”困难级别。

(三)同等条件下来自边远贫困山区(农村生源)优先。

(四)新生高考成绩优异者优先。

二、推选时间进度安排

10月30日-11月5日:学生自由申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推选。

11月6日-11月8日:获资助学生名单院内公示。

11月9日:本科学生申报材料由学生处复核,研究生申报材料由研究生处复核。

11月12日-11月14日:获资助学生名单校内公示。

11月15日-11月19日:受助学生名单由外事处报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备案。

12月:举行广州中医药大学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颁发仪式(具体日期以通知为准)。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资助名额为30名,其中研究生10名,本科生20名,每人1000元/年,根据出资人的意愿,本科生资助名额原则上按各学院2012级在校本科生总人数比例分配,详见附件《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资助名额分配表》,研究生资助名额由研究生处统筹安排。

四、报送内容

请于11月9日前将《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申请表》、《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荐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到学生处,同时将《广州中医药大学(助困类)奖(助)学金学生情况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unqian@gzucm.edu.cn,学生处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研究生处联系人:任金玲,联系电话:39358484.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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