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2-2013学年“易方达助学金”
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政职能部门:
根据易方达教育基金会与我校签订的2012-2013学年捐赠协议书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12-2013学年易方达助学金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目的
广东省易方达教育基金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募公益基金会,以支持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宗旨。为推动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特设立“易方达助学金”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的本科学生。
二、推选条件及要求
(一)在2012-2013学年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属于 “★★”、“★★★”困难级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热心公益活动。
(三)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在校学生。原已接受捐助的二、三、四年级困难学生,个人和家庭经济困难没有改善、各科学习成绩合格者可继续获得资助;因经济条件改善而主动放弃资助或成绩不合格者的受助名额,该名额分配归原所在学院从同年级中选出。
(四)资助方有权对接受捐助的候选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作调整,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五)受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完成学业进入社会工作后,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向广东省易方达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以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
三、接受资助学生资格的取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助者将失去受助资格: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二)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降的;
(三)瞒报家庭经济状况、弄虚作假的;
(四)家庭经济明显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的;
(五)将所得助学金用于挥霍、浪费的;
(六)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的;
(七)学校或资助方认为有必要终止资助的其它情况。
四、推选时间进度安排
10月15日-10月23日:学生自由申请,学院组织推选。
10月24日-10月28日:拟获得资助学生名单院内公示。
10月29日:推荐人选及申请资料报学生处。
10月30日-11月1日:拟获得资助学生名单校内公示。
11月2日:学生处将名单及申报资料报资助方审批。
11月20日前:资助方确定受助名单,并将上学期助学金汇账至学校专用账户。
11月底前:上学期助学金由学校财务处划款至学生个人账户。
12月上旬:学生处组织汇报助学金的发放情况,资助方视情况随机抽取受助学生核实助学金发放情况。
2013年3月5日前:学生处组织核实受资助学生在新学期的变化情况,将核实后的学生名单确认后交资助方。
2013年3月20日前:名单经资助方核实后将下学期助学金汇账至学校专用账户。
2013年3月底前:下学期助学金由学校财务处划款至学生个人账户。
五、资助标准及资助名额
“易方达助学金”2012-2013学年资助贫困本科二年级学生100名、三年级学生100名,四年级学生100名,每人3000元。助学金分上下学期发放,当年11月底前发放上学期助学金1500元,次年3月底前发放下学期助学金1500元。本科生资助名额原则上按各院2011、2010、2009级在校本科生总人数比例分配,详见附件1《2012-2013学年易方达助学金本科生资助名额分配表》。
六、评选及发放要求
(一)为保证更多贫困学生获得资助,原则上贫困学生在同一年度不重复获得同类助学金。
(二)如本院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将根据情况进行调配。
(三)助学金由学校财务处划款至学生个人账户,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作任何名义的二次分配,违者将承担相关责任。
七、报送内容
请于10月29日前将《易方达助学金个人申请表》、《易方达助学金学院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推荐表中年级推荐意见必须由辅导员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同时附上《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同时还须附上获助学生上一学年的成绩单一份(A4纸);另将《广州中医药大学(助困类)奖(助)学金学生情况表》发送到电子邮箱:sunqian@gzucm.edu.cn,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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