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受资助学生个人信息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近日,我省个别高校发生少数受资助学生个人身份证号、银行账号信息泄密事件,给学生个人信息带来安全隐患,对学生资助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遵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受资助学生个人信息管理的通知》(粤教助学[2012]21号)要求,为加强我校受资助学生个人信息管理,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公示行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受资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做好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信息保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受资助学生个人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切实加强受资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受资助学生个人信息公示要严格执行公示规范工作程序,公示内容仅限于获资助学生姓名、获助奖项、学号,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自查要求
各学院尽快组织对本院学生个人信息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可能存在学生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形进行全面排查,若已经发生泄露应立即报学生处,并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确保受资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各学院要在全院范围内认真开展受资助学生个人信息自查工作,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生个人信息自查情况表》(见附表),务必于2012年4月25日前,将《学生个人信息自查情况表》报送到学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unqian@gatcm.edu.cn,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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