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年级:
为确保能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请各二级学院配合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工作要点:
认定办法参见文件《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广中医学〔2008〕3号)(校园网学生处部门主页下载)。
各二级学院应在成立学院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小组及以班级为单位的助学认定评议小组基础上,按条例要求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工作进度安排:
9月7日-9月9日:申请参与贫困生资格认定学生向学院提交《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9月10日-9月12日:学院组织家庭困难学生资格评议;
9月13日-9月15日:学院认定结果院内公示;
9月16日:学院公示通过名单报学生处复核、汇总;
9月17日-9月19日:校内公示;
9月20日-9月22日:校助学领导小组审批;
9月23日-9月26日:学生处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数据库。
三、报送内容及要求:
1、学院建立本院贫困生档案(学院保存):
(1)《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原件学生本人保存);
(2)《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贫困学生档案登记表》。
2、报送学生处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填写《20 -20 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及《20 -20 学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将两份表格的电子版于9月17日前发至邮箱sunqian@gzhtcm.edu.cn,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处,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电子邮箱:sunqian@gzhtcm.edu.cn。
学生处
二0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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