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
评奖活动的通知
(学生组)
由广州新南方公司总经理朱拉伊捐赠设立的“广州中医药大学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第十四届评奖活动即将进行。根据《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管理条例(试行)(修订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投入
本届评奖和颁奖活动经费总计20万元。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优秀学生综合优秀奖18名,每人奖励3000元;
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6名,每人奖励3000元;
优秀学生突出贡献奖6名,每人奖励3000元;
优秀学生综合优秀奖提名奖10名,每人奖励500元;
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提名奖5名,每人奖励500元;
优秀学生突出贡献奖提名奖5名,每人奖励500元。
三、参选单位及初评推荐名额分配
(一)学生组:
1、优秀学生综合优秀奖候选人(32名):
博士研究生 3人 硕士研究生 3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 4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 4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 1人 中药学院 6人
针灸推拿学院 3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3人
信息技术学院 1人 护理学院 2人
人文社科学院 1人 体育健康学院 1人
2、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候选人(13名):
博士研究生 1人 硕士研究生 2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 1人 中药学院 1人
针灸推拿学院 1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1人
信息技术学院 1人 护理学院 1人
人文社科学院 1人 体育健康学院 1人
3、优秀学生突出贡献奖(12名):
博士研究生 1人 硕士研究生 1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 1人 中药学院 1人
针灸推拿学院 1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1人
信息技术学院 1人 护理学院 1人
人文社科学院 1人 体育健康学院 1人
四、参评条件
参评者必须符合《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
五、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填写《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参选单位经初选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学生分别由研究生处、学生处组织),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后,学生申请材料报学生处汇总。
(二)学生处组织学生推选组进行复评,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1:2差额确定参加终评的人选。
(三)基金评奖委员会对两个推选组提出的参加终评的人选进行审核,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选出获奖人员。
(四)复评和终评结果报基金理事会批准。
六、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将确定的学生组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学生处。
7月14日前组织初评和终评,理事会确定获奖名单。
9月10日,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附件:
本科生评选联系人:孙老师
研究生评选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39358484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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