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做好2011年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伙食价格临时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安排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伙食价格临时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1〕6号)
精神,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省财政一次性下达我校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专项资金11.28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
补助期限为
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共
2
个月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
补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为做好我校
2011
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
发放工作,现将本次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2010-2011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属于一般困难(含)以上困难级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生活俭朴
。
二、发放名额及金额:本次资助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生活补贴,补助期为
2
个
月,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2011年我校临时补助专项资金
获助总名额为
2820
人,40元/人,共11.28万元。
三、名单分配及发放要求:
各院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各院在校本、专科学生总人数比例分配(不含七年制进入研究生阶段学生),各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临时补贴本、专科生名额分配表》)。
受助名单由各院上报学生处汇总后报校财务处发放,同时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做好签收工作。
四、发放进度及要求:
3
月
3
日
-3月6日:学院组织推选
;
3
月
7
日
:学院受助名单向学生处报送,报送内容为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受助名单汇总表
》书面版、电子版各一份;
3
月
10
日
-
3
月
14
日
:学院组织学生按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签收表
》签收;
3
月
15
日
上午:
各学院上交由学生签名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签收表
》;
3
月
16
日
-
21
日:学生处将全校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交校财务处统一划账入学生个人账户;
3
月
22
日
上午:发放名单及签名表上报省教育厅。
五、学院报送内容:
学生处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39358451
学生处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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