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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16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香港新华

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党政职能部门:

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成立30余年来,积极推动粤港两地中医药事业的交流与发展,关心两地中医药人才的培养,长期以来不仅与我校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还一直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建设与发展。2010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捐资20万元港币设立广州中医药大学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五年内每年资助与奖励我校品德优秀、志向远大、学习刻苦的在校学生30名(本科生20名、研究生10名),鼓励和扶持在校期间家境贫困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完成学业。为做好本年度受助学生的推选工作,现将本次推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进度安排

11 13 - 11 月14 :公布推选通知,学生自由申请;

11 15 - 11 月24 :由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处按分配名额组织推选及院内公示;

11 25 上午:本科学生申报材料由学生处复核,研究生申报材料由研究生处复核;

11 26 - 11 月30 :学生处汇总本科生、研究生受助名单校内公示后报校助学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发文;

12 1 :受助学生名单由外事处报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备案;

12月中旬:举行广州中医药大学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颁发仪式(具体日期以通知为准);

12月底前:助学金由学校财务处划款至学生个人账户。

二、推选条件及要求:

(一)品行端正,学业良好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同等条件下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属于“★★”等级以上者优先;

(三)同等条件下来自边远贫困山区(农村生源)优先;

(四)新生高考成绩优异者优先。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研究生10名,每人助学金1000/年;

(二)根据出资人的意愿,本科生资助名额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分配(见附件1),每人助学金1000/年。

本科生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原则上按各学院在校2010级本科新生总人数比例分配。

四、报送内容

(一)《2010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申请表》书面版一式一份;

(二)《2010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荐意见表》书面版一式一份;

(三)《广州中医药大学(助困类)奖(助)学金学生情况表》(电子版)upload_file/2(助困类)奖(助)学金学生情况表(样表)(29).xls

附件:

1、《2010-2011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本科生资助名额分配表》upload_file/附件一:本科生资助名额分配表7.doc

2、《2010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申请表》upload_file/附件二:促进会励志助学金申请表.doc

3、《2010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荐意见表》upload_file/附件三:2010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荐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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