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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13

关于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年级:

为确保能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请各院配合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工作要点:

认定办法参见校发文件“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广中医学〔20083号)(校园网学生处部门主页下载)

各二级学院应在成立学院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小组及以班级为单位的助学认定评议小组基础上按条例要求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    工作进度安排:

()新生

9 10 - 9 月15 :申请参与贫困生资格认定新生向学院提交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9 月16 - 9 月26
:学院组织家庭困难学生资格评议;
9 月27 - 9 月29 :学院认定结果院内公示;
9 月30 :学院公示通过名单报学生处复核、汇总;
10 月1 10 月7
校内公示

10 8 10 10 :校助学领导小组审批

10 11 1015:学生处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数据库。

(二)老生

9 10 - 9 月15 首次申请贫困生资格认定及再次参与资格认定中家庭状况有变动者提交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学院组织申请参与贫困生资格认定的老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9 月16 - 9 月26
:学院组织家庭困难学生资格评议;
9 月27 - 9 月29 :学院认定结果院内公示;
9 月30 :学院公示通过名单报学生处复核、汇总;
10 月1 10 月7
校内公示

10 8 10 10 :校助学领导小组审批

10 11 1015:学生处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数据库。

三、报送内容及要求:

1学院建立本院贫困生档案(学院保存):

1)《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upload_file/2《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3).doc复印件(原件学生本人保存);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upload_file/3《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4).doc

3)《贫困学生档案登记表》upload_file/4贫困生档案登记表(4).doc

2、报送学生处材料:

12010 -2011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书面版及电子版upload_file/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4).xls

2)《2010-2011学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书面版及电子版upload_file/6《2010-2011学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xls

联系人: 老师;联系电话: 39358451(办)、13622295253;

         学生处

2010-9-13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0年仲明助学金推选工作 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易方达助学金受助学生参加河源和平县田心小学支教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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