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助管理中心 » 奖(助)学金 » 正文

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27

关于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年级:

为确保能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请各院配合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工作要点:

认定办法参见校发文件“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广中医学〔20083号)upload_file/1校办发文(贫困认定及资助办法)(2).doc

各二级学院应在成立学院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小组及以班级为单位的助学认定评议小组基础上按条例要求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    工作进度安排:

()新生

9 4 - 9 月6 :申请参与贫困生资格认定新生向学院提交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9 月7 - 9 月17
:学院组织家庭困难学生资格评议;
9 月18 - 9 月20 :学院认定结果院内公示;
9 月21 :学院公示通过名单报学生处复核、汇总;
9 月21 9 月24
校内公示

9 25 9 27 :校助学领导小组审批

9 28 101:学生处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数据库。

(二)老生

8 31 - 9 月2 首次申请贫困生资格认定及再次参与资格认定中家庭状况有变动者提交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学院组织申请参与贫困生资格认定的老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9 月3 - 9 月13 :学院组织家庭困难学生资格评议;
9 月14 - 9 月16 :学院认定结果院内公示;
9 月17 - 9 月18 :学院公示通过名单报学生处复核、汇总;
9 月21 9 月24
校内公示

9 25 9 27 :校助学领导小组审批

9 28 101:学生处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数据库。

三、报送内容及要求:

1学院建立本院贫困生档案(学院保存):

1)《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原件学生本人保存);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upload_file/3《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3).doc

3)《贫困学生档案登记表》upload_file/4贫困生档案登记表(3).doc

2、报送学生处材料:

1200  -200  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书面版及电子版(upload_file/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3).xls);

2)《20-20 学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书面版及电子版(upload_file/6《200 -200 学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4).xls)。

联系人: 老师;联系电话: 39358451(办)、80576265(小灵通);

上一条:2009年高考优秀考生、第十二届新南方奖、2008-2009学年罗元恺、郑德基奖获得学生参加新生开学典礼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08-2009学年同兴奖学金推选工作的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