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评奖活动的通知
(学生组部分)
由广州新南方公司总经理朱拉伊捐赠而设立的“广州中医药大学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第十二届评奖活动即将进行。根据《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管理条例(试行)(修订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投入
本届评奖和颁奖活动经费总计20万元。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优秀学生综合优秀奖18名,每人奖励3000元;
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6名,每人奖励3000元;
优秀学生突出贡献奖6名,每人奖励3000元;
优秀学生综合优秀奖提名奖10名,每人奖励500元;
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提名奖5名,每人奖励500元;
优秀学生突出贡献奖提名奖5名,每人奖励500元。
三、参选单位及初评推荐名额分配
(二)学生组:
1、优秀学生综合优秀奖候选人(30名):
博士研究生 3人 硕士研究生 3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 4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 4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 1人 中药学院 6人
针灸推拿学院 2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3人
信息技术学院 1人 护理学院 1人
人文社科学院 1人 体育健康学院 1人
2、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候选人(13名):
博士研究生 1人 硕士研究生 2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 1人 中药学院 1人
针灸推拿学院 1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1人
信息技术学院 1人 护理学院 1人
人文社科学院 1人 体育健康学院 1人
3、优秀学生突出贡献奖(12名):
博士研究生 1人 硕士研究生 1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 1人 中药学院 1人
针灸推拿学院 1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1人
信息技术学院 1人 护理学院 1人
人文社科学院 1人 体育健康学院 1人
四、参评条件
参评者必须符合《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
五、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填写《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参选单位经初选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党群系统、行政系统分别由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学生分别由研究生处、学生处组织),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后,教工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学生申请材料报学生处汇总。
(二)教务处和学生处分别组织教工推选组和学生推选组进行复评,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1:2差额确定参加终评的人选。
(三)基金评奖委员会对两个推选组提出的参加终评的人选进行审核,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选出获奖人员。
(四)复评和终评结果报基金理事会批准。
六、时间安排
6
月12日
前学院人选(本科生)由学院组织推选并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学生处;研究生人选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推选报送(具体推选进度由研究生处另行确定并通知),研究生处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一式五份)
6月
12日
前报送学生处。
7
月10日
前组织初评和终评,理事会确定获奖名单。
9
月10日
,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管理条例(试行):upload_file/附件1.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管理条例.doc
1、广州中医药大学新南方教学基金学生申请表:upload_file/附件3.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学生申请表.doc
本科生评选联系人:陈老师 39358451(办)、80576265(小灵通); E-mail:ccyxsc@gzhtcm.edu.cn
研究生评选联系人:杨老师36585227(办)
学生处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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