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暑假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前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以持续体现资助育人效果,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做好暑假期间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要宣传到位
2023年6月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各学院要通过多渠道向师生做好政策宣传,保证每名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清晰了解新政策,确保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要宣传到位
各学院要把握好学生暑假及新生入学前的重要时机,加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学生能在暑假办理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时利用资助政策解决上学期间的经济问题。
(三)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迟偿还政策要宣传到位
根据《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2025年应偿还的利息予以免除,不需要额外申请。贷款到期合同若要延期1年偿还则需要学生自主向银行申请。各学院要向贷款毕业生广泛宣传政策,尽力使有偿还能力的毕业生按时还款,减小违约逾期风险,经济困难毕业生能利用好政策减轻经济负担。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
(一)提醒学生准备认定资料
各学院要通知学生利用暑假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只需填写个人信息)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低保、低保边缘、脱贫家庭等重点保障学生名单,学院要主动向学生宣传有关资助政策,组织其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如经学院宣传,但仍放弃申请认定的学生,学院要保留相应凭证(学生手写签名的放弃说明)。
(二)成立认定工作各级机构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强调学校是认定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学校每一级认定机构的职责。学院要在新学年开展认定工作前成立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年级评议小组、院系学生监督小组,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公示。每名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工作人员均需签署《廉洁承诺书》。学工部及学院均需保存备份机构成员名单及公示、《廉洁承诺书》等文件。
三、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一)做好合同到期毕业生的还款提醒工作
学校有2025年9月到期的高校助学贷款合同460笔,其中尚未结清(含逾期)合同77笔。各学院要及时与尚未结清本年度合同的毕业生联系,提醒毕业生还款时间及违约逾期的风险和后果,做好联系记录。对因经济困难暂无还款能力且符合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条件的毕业生应告知其延迟偿还本金政策,提醒其及时向贷款银行申请。
(二)做好贷款毕业还款计划变更管理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应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攻读学位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但不变更还款期限。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毕业生原学院初审学生资料,汇总有关信息至附件《2025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在9月12日前将有关资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至学校学工部。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自行交生源地。
(三)做好高校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维护
高校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涉及贷款学生的各项信息,学院要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管理系统若长时间不登录,密码会被冻结。各学院暑假期间要不定期登录系统,及时审批贷款学生各类申请,维护账号密码安全。
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工作
学院要通过“云家访”、座谈会等线上线下方式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假动态,给予关心和关怀。对于突发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本科学生,可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五、做好安全提醒工作
加强对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防范知识的宣传。增强学生特别是新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让学生知晓诈骗分子惯用的行骗伎俩,提醒学生警惕电话、短信、微信中的诈骗信息,揭示不良“校园贷”的本质和危害,抵制过度消费、远离不良网贷,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申请奖助学金、贷款和交学费等对学生进行诈骗。切实提高学生金融风险防范能力,防止出现因诈骗事件导致家庭致贫或返贫现象。
六、开展资助宣传活动
利用好“三下乡”等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为载体继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下乡行”等活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成效。鼓励学生在微信等平台书写励志成长故事,讲好学生资助故事,树立资助育人典型并积极向学工部投稿。宣传活动总结材料(4—5张照片、活动通讯稿或总结)电子版于9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其他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3.《2025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