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暑假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前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以持续体现资助育人效果,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做好暑假期间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要宣传到位
2023年6月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各学院要通过多渠道向师生做好政策宣传,保证每名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清晰了解新政策,确保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要宣传到位
各学院要把握好学生暑假及新生入学前的重要时机,加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学生能在暑假办理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时利用资助政策解决上学期间的经济问题。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
(一)提醒学生准备认定资料
各学院要通知学生利用暑假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2)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低保、脱贫家庭、残疾等重点保障学生名单,学院要主动向学生宣传有关资助政策,组织其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如经学院宣传,但仍放弃申请认定的学生,学院要保留相应凭证(学生手写签名的放弃说明等)。
(二)成立认定工作各级机构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强调学校是认定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学校每一级认定机构的职责。学院要在新学年开展认定工作前成立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年级评议小组、院系学生监督小组,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公示。每名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工作人员均需签署《廉洁承诺书》。学工部及学院均需保存备份机构成员名单及公示、《廉洁承诺书》等文件。
三、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一)做好合同到期毕业生的还款提醒工作
学校2026年9月到期的高校助学贷款合同336笔,其中尚未结清(含逾期)合同50笔。各学院要及时与尚未结清本年度合同的毕业生联系,提醒毕业生还款时间及违约逾期的风险和后果,做好联系记录。
(二)做好贷款毕业还款计划变更管理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应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攻读学位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但不变更还款期限。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毕业生原学院初审学生资料,汇总有关信息至附件《2026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附件3),在2026年9月5日前将有关资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至学校学工部。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自行交生源地。
(三)做好高校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维护
高校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涉及贷款学生的各项信息,学院要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管理系统若长时间不登录,密码会被冻结。各学院暑假期间要不定期登录系统,及时处理贷款相关工作,维护账号密码安全。
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工作
学院要通过“云家访”、座谈会等线上线下方式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假动态,给予关心和关怀。对于突发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本科学生,可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五、做好安全提醒工作
加强对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防范知识的宣传。增强学生特别是新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让学生知晓诈骗分子惯用的行骗伎俩,提醒学生警惕电话、短信、微信中的诈骗信息,揭示不良“校园贷”的本质和危害,抵制过度消费、远离不良网贷,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申请奖助学金、贷款和交学费等对学生进行诈骗。切实提高学生金融风险防范能力,防止出现因诈骗事件导致家庭致贫或返贫现象。
六、开展资助宣传活动
利用好“三下乡”等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为载体继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下乡行”等活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成效。鼓励学生在微信等平台书写励志成长故事,讲好学生资助故事,树立资助育人典型并积极向学工部投稿。宣传活动总结材料(4—5张照片、活动通讯稿或总结)电子版于9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其他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xsczhuxue@gzucm.edu.cn,纸质材料交至大学城校区办公楼403。学生工作部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0-39358260。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3.2026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