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秋季贷款申请、审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做好2008年秋季申请贷款学生的贷款申请、审批工作,请各院配合按如下进度要求完成工作: 一、
9月
24日前
:
学院按以下2类不同提交单位分类收集、排列贷款材料(材料不齐者不受理贷款申请):
1、“上交银行材料”(依以下次序排列):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原件1份;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1份;
(3)、《家长承诺书》原件1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父亲户口内页及户主首页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母亲户口内页及户主首页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上交教育厅材料”(依以下次序排列):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3)、《家长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二、
9月
26日
-27日:
1、各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学院通知所有贷款学生于
10月
5日
前
自行办理广州市的中国农业银行个人银行卡账户(注意:广州市农行卡)。续贷同学或本人已办有广州市农行卡者不需再办。
3、学院负责通知学生
10月
5日
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农业银行卡复印件1份(如复印效果差,请手写清卡号)。
三、
10月
6日
--
10
月7
日
:
1、学院收集“上交农业银行卡证明材料”(按以下次序排列):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农业银行卡复印件1份(如复印效果差,请手写清卡号)。
2、各院组织学生填写并收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参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示意图”)。
四、
10月
6日
--
10
月10
日
:
1、由学院统一录入《广州中医药大学贷款学生资料录入表》数据(注意:在旧版最末一列增加列“银行卡号”);
五、
10月
11日
--
10
月13
日
:
1、学院打印《广州中医药大学贷款学生资料录入表》并由贷款学生本人校对并签名确认;
2、学院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及签章;
五、10月14-
10
月15
日
:
1、各院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统一按《广州中医药大学贷款学生资料录入表》的序号排列后交学生处。
2、将《广州中医药大学贷款学生资料录入表》的打印稿及磁盘数据交学生处(数据要求准确无误)。
3、各院统一将“上交教育厅材料”、“上交银行材料”、“上交农业银行卡证明材料”三类材料分别按《广州中医药大学贷款学生资料录入表》的序号分类排列后交学生处。
相关表格下载:
1、《广州中医药大学贷款学生资料录入表》:点击此处下载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点击此处下载
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示意图”:点击此处下载
4、《2007-06-28放款第一批国开行完整数据(含家庭信息)》:发送到各院贷款总负责老师邮箱,可作本批(第3批)数据录入参考
5、《国开行第二批20071128放款完整数据(含家庭信息)》:发送到各院贷款总负责老师邮箱,可作本批(第3批)数据录入参考
学生处
二ΟΟ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学生处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9358451(办)、80576265(小灵通);
E-mail: ccyxsc@gzh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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