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还款计划变更等相关工作,加强贷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毕业确认
所有贷款毕业生均需在毕业前完成毕业确认。由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同时督促学生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完善基本信息、填写就业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
(一)毕业确认对象
全体贷款应届毕业生。
(二)操作流程
1.贷款学生在5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根据指引完成所有信息更新后申请“毕业确认”。
2.有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的学院在5月24日前通过学院贷款管理系统的“贷后管理”—“毕业确认”功能审核毕业确认信息,导出毕业确认表并打印一式两份,组织贷款毕业生签字确认。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由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于6月1日前导出完成线上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及确认申请表,由二级单位打印一式两份并组织学生线下签字确认(须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4.二级单位在6月20日前将一份毕业确认表交学校学工部/研究生院,另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留。
二、开展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攻读学位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但不变更还款期限。
(一)办理对象
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的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
(二)办理流程
以下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流程,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材料需交至申请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
1.已进行毕业确认的贷款毕业生在6月20日前登录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出还款计划变更线上申请。
2.贷款毕业生提出线上变更申请后,在9月5日前将系统导出并打印签名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被录取学校的就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原单位。
3.原单位初审学生资料,汇总学生有关信息至附件《2026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在9月15日前将有关资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至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4.学校收到申请资料后进行复核,并于9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上报。
5.贷款毕业生可在10月份登录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通过“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查看变更后的信息。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要建立贷款毕业生台账,收集贷款毕业生相关联系方式、家庭详细地址、工作去向等相关信息,并建立QQ群、微信群等联系平台,以便将还款还息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位;二是要加强毕业跟踪管理,学院应在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的贷款到期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20个工作日内开展联系提醒工作,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微信、QQ、当面提醒。在开展联系提醒工作时,学院应同步记录与学生的联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何时联系、以何种方式联系、对方态度等,并留存好相关提醒记录;三是要对贷款毕业生讲解提前还款流程,以便有能力还款的毕业生进行提前还款操作,减少利息负担,降低违约风险;四是要对贷款毕业生做好反诈防骗教育,增强毕业生反诈防骗意识;五是要结合学校“诚信教育活动月”主题,充分利用毕业确认的时间节点,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运用班会、毕业生线下确认会、学生活动等多种手段加强贷款毕业生的感恩和诚信教育,引导贷款毕业生做到感恩祖国、诚信还贷,保持良好个人征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健康良性运行。
贷款资料及诚信教育活动月相关资料纸质版材料交至大学城校区办公楼403(学工部)、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06(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huxue@gzucm.edu.cn(学工部)、lyx111@gzucm.edu.cn(研究生院)。
附件:2026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7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8260;刘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