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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2009学年学生资助(包括贷款)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01

关于20082009学年学生资助(包括贷款)前期

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

   为了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粤教贷[20075号文,以及学院资助工作相关规定,在每学年结束之前,要做好下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今后每学年(当年9月)都要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认定、登记工作,具体工作步骤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管理条例(试行)》(详见我校学生处主页)相关规定进行。为保证认定工作能顺利开展,要求各学院在学生放假离校之前将相关表格发放到需要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手中。持表学生利用假期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情况。新学年开学后各学院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回《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管理条例(试行)》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在校的日常清费行为,再进行评议认定工作。

(二)以学院为单位,统计本院拟申请2008-2009学年贷款学生数,于79-10日到学生处领取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表格(或由学生自行上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准备材料(新生附寄在录取通知书)

1《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二份;

2)《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二份。

  二、认真做好2008200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前期准备工作

  (一)、以学院为单位,于79-10日到学生处领取贷款表格(或由学生自行上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申请贷款准备材料(表格填写用黑色或蓝黑色签字笔,原件或复印件用A4纸张):

1)、《缓交学费申请审批表》原件二份(可下载);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下载)原件二份;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可下载)原件二份;

(4) 《家长承诺书》(可下载)原件二份;

(5) 学生身份证(双面)、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二份(复印在同张纸上);

6)、父亲户口内页及户主首页复印件二份(复印在同张纸上);

7)、母亲户口内页及户主首页复印件二份(复印在同张纸上)

(二)、以学院为单位,925日前各助学工作小组组织对需要申请2008-200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按《广州中医药大学贷款学生资料录入表》要求进行登记造册。

  (二)、1010日前各助学工作小组上报2008-2009学贷款学生名册(电子版发送到:ccyxsc@gzhtcm.edu.cn)。

  各学学院助学工作小组,做好学生资助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资助政策资助资源能否公平、公正、合理地落实到需要受资助的学生身上。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向需要申请资助学生发放相关表格,作为学生资助常规工作在每年7月放假前完成。希望各学院密切配合、认真组织落实,保证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正常运作。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39358451(办)、80576265(小灵通);

E-mail:ccyxsc@gzhtcm.edu.cn

                                      学    

    二00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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