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全日制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2025年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由国际学院另行组织)。
二、评比标准
评比标准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奖学金评比方案(修订)》(以下简称《评比方案》),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方案的有关规定,在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学院评比细则,认真做好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比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9月8日-9月17日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学院根据《评比方案》第八条成立综合奖学金评比工作小组、班级评比工作小组。
二是组织全体本科生进行综合测评。学院根据《评比方案》第九条组织学生开展自我评定、班级评比工作小组评分以及班级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院审核与公示。9月26日前学院收集各班级评比结果,集中审核并完成院内公示,9月28日前将可编辑的《2024-2025学年综合奖学金学院评比情况表》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版报学工部复核。
(三)公布结果。学校在10月18日前对综合奖学金评比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及发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综合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比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和程序进行评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比结果真实可靠。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加强对综合奖学金评比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励更多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邮箱:xsczhuxue@gzucm.edu.cn
联系电话:020-39358260
办公地址:大学城办公楼403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奖学金评比方案(修订)
2.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学院评比情况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