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推进学校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品牌化专家化,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特设立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室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发挥“核心辅导员”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通过开展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形成中医特色鲜明、专业性强的学生工作模式和成果,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名师,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构建辅导员成长发展平台。
二、建设任务
(一)提供学生辅导。工作室为学生成长与发展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辅导服务,为学生学习生活排忧解难,协助学生自主发展。提供的个性化辅导包括:文体素养、职业发展规划、学业支持、能力素质提升、就业创业指导、人际交往、情感体验、心理健康、形象塑造、社会实践等。
(二)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积极发挥工作室集体智慧,针对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开展课题申报,撰写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工作案例,积极申报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思政精品项目、社科项目等。
(三)提升辅导员能力。工作室主持人牵头,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专题工作坊,制定工作室制度及团队成员培养方案,积极做好示范,鼓励成员参加各类各级辅导员素质能力竞赛,提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四)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也要承担对成员的引导与培养职责,增进工作交流,特别是要制定好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成长成才。
(五)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通过“广中医学工”(辅导员例会、沙龙、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室在周期内每年至少承担1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在学校乃至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三、建设方向
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室建设方向不限于以下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就业创业指导、生涯发展规划、能力素质提升、学业支持、人际交往、领导力提升、形象塑造、劳动教育、大学生美育等。工作室应结合建设方向进行命名,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工作室只设立一个。
每年择优遴选若干工作室,建设周期2年,设主持人1名,建设周期内,主持人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
四、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须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鼓励跨部门、跨学院申报,工作室人员构成应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阵容。
(一)主持人条件
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原则上为专职辅导员(含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具有长期从事学生工作的意愿,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近5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至少获得过省级及荣誉;
3.在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校级及相关研究课题至少1项。
(二)团队成员条件
工作室成员原则上为5-10人,跨学院组建,其中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院之外的辅导员成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以一线专职辅导员为主,学生工作相关人员、专任教师等也可参加。每人原则上参与辅导员工作室的数量不超过1个。
五、评选流程及经费支持
(一)评选流程。申报负责人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报书上交学工部。依照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入选的工作室将进行颁牌。
(二)经费支持。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给予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成员培训、科研、场地建设等。第一年给予一半资助经费,第一年结束提交工作室中期运行报告,中期考核验收通过后给予另外一半经费。
六、日常管理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本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并完善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保持工作室队伍稳定;及时总结工作室运行情况,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工作室负责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待学生工作部确定新的负责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工作室成员原则上聘期内不能退出,确因故需要变动的,经工作室主持人同意后进行成员增补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七、考核要求
工作室考核采用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处理。工作室被给予撤销处理的,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成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工作室被给予限期整改的,整改合格后才能继续拨付剩余经费。工作室成员的业绩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
(一)中期考核。建设满一年时,工作室须提交中期考核表和工作总结,由学工部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中期考核。
(二)期满考核。在工作室建设周期结束前,工作室须提供期满考核表、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学工部组织专家评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学生受益广泛,辅导成效显著。面向学生开展个体咨询、团体辅导服务、讲座、工作坊、参观交流、比赛等情况。
2.专题研究扎实,取得创新成果(成果必须与工作室研究主题相关,且至少符合以下四项要求中的两项):
(1)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著作)1项以上;
(2)成员主持校级(含)以上课题1项以上;
(3)申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1次以上;
(4)成果或作品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或在易班、中国大学生在线、高校辅导员网站等重要网络平台刊发、转载并产生较大影响。
3.团队建设有力,榜样示范作用充分
(1)团队定期开展学习和交流,组织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2次及以上;
(2)按时提交期中工作和期满工作总结各1份;
(3)提交工作案例或专题调研报告2份以上。
八、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院推荐。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评选、公示,择优推荐。
3.评审认定。学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公布结果。学校将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工作室建设。
九、其他
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