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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制度

广州中医药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4-10-18

广州中医药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推进学校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品牌化专家化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特设立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室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发挥“核心辅导员”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通过开展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形成中医特色鲜明、专业性强的学生工作模式和成果,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名师,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构建辅导员成长发展平台。

二、建设任务

提供学生辅导。工作室为学生成长与发展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辅导服务,为学生学习生活排忧解难,协助学生自主发展。提供的个性化辅导包括:文体素养、职业发展规划、学业支持、能力素质提升、就业创业指导、人际交往、情感体验、心理健康、形象塑造、社会实践等。

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积极发挥工作室集体智慧针对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开展课题申报,撰写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工作案例,积极申报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思政精品项目、社科项目等。

提升辅导员能力。工作室主持人牵头,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专题工作坊,制定工作室制度及团队成员培养方案,积极做好示范,鼓励成员参加各类各级辅导员素质能力竞赛,提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四)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也要承担对成员的引导与培养职责,增进工作交流,特别是要制定好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成长成才。

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通过广中医学工”(辅导员例会、沙龙、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室在周期内每年至少承担1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在学校乃至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三、建设方向

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室建设方向不限于以下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就业创业指导、生涯发展规划、能力素质提升、学业支持、人际交往、领导力提升、形象塑造、劳动教育、大学生美育等。工作室应结合建设方向进行命名,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工作室只设立一个。

每年择优遴选若干工作室,建设周期2年,设主持人1名,建设周期内,主持人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

四、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须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鼓励跨部门、跨学院申报,工作室人员构成应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阵容。

(一)主持人条件

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原则上为专职辅导员(含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具有长期从事学生工作的意愿,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近5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至少获得过省级及荣誉;

3.在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校级及相关研究课题至少1项。

(二)团队成员条件

工作室成员原则上为5-10人,跨学院组建,其中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院之外的辅导员成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以一线专职辅导员为主,学生工作相关人员、专任教师等也可参加。每人原则上参与辅导员工作室的数量不超过1个。

五、评选流程及经费支持

(一)评选流程。申报负责人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报书上交学工部。依照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入选的工作室将进行颁牌。

(二)经费支持。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给予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成员培训、科研、场地建设等。第一年给予一半资助经费,第一年结束提交工作室中期运行报告,中期考核验收通过后给予另外一半经费。

六、日常管理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本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并完善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保持工作室队伍稳定;及时总结工作室运行情况,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工作室负责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待学生工作部确定新的负责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工作室成员原则上聘期内不能退出,确因故需要变动的,经工作室主持人同意后进行成员增补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七、考核要求

工作室考核采用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处理。工作室被给予撤销处理的,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成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工作室被给予限期整改的,整改合格后才能继续拨付剩余经费。工作室成员的业绩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

(一)中期考核。建设满一年时,工作室须提交中期考核表和工作总结,由学工部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中期考核。

(二)期满考核。在工作室建设周期结束前,工作室须提供期满考核表、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学工部组织专家评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学生受益广泛,辅导成效显著。面向学生开展个体咨询、团体辅导服务、讲座、工作坊、参观交流、比赛等情况。

2.专题研究扎实,取得创新成果(成果必须与工作室研究主题相关,且至少符合以下四项要求中的两项):

1)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著作)1项以上;

2)成员主持校级(含)以上课题1项以上;

3)申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1次以上;

4)成果或作品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或在易班、中国大学生在线、高校辅导员网站等重要网络平台刊发、转载并产生较大影响。

3.团队建设有力,榜样示范作用充分

1)团队定期开展学习和交流,组织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2次及以上;

2)按时提交期中工作和期满工作总结各1份;

3)提交工作案例或专题调研报告2份以上。

八、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院推荐。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评选、公示,择优推荐。

3.评审认定。学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公布结果。学校将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工作室建设。

九、其他

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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