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研究生处,各院、所:
根据规定,今年办理暂缓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未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者除外)均须签署《2012届暂缓就业毕业生户口托管与计生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书》由今年负责研究生、本科生毕业班的辅导员分别前往研究生处和学生处集中领取,再分发给有需要的相关学生。
二、《协议书》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名,填写内容务必清楚、真实、准确。
三、《协议书》由辅导员负责审核,确保填写清楚无遗漏(特别是乙方签章和通讯方式)。
四、《协议书》遵物价部门规定,按每人25元由财务处收取户口托管费并开具正式收据,凭财务处收据到保卫处办理户口托管手续。
五、《协议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自留一份,其余两份请辅导员统一收齐,分别交到学校计生办、保卫处。
六、联系方式
保 卫 处(大学城校区):办公楼309室,电话:39356111
校计生办(大学城校区):办公楼1118室,电话:39356222
校计生办(三元里校区):办公楼313室,电话:36585281
保卫处、校计生办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