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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8
各位同学:
    为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务处于本学期开展学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本学期所有本科(含七年制)必修课、限选课理论授课教师。
  二、参评人员: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含七年制)学生(已进入实习的学生可不进行评教)。
  三、评价时间:2012619日—2012630日。
  四、评价流程
      所有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均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210.38.111.227/ http://210.38.111.228/ 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几点说明
      1、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价是提高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评教既是各位同学的权利也是各位同学的责任。
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对教师的教学有切身的感受和体会。学生进行评教,可以帮助教师了解自己教学中的优势与不足,促进教师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教学过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学生客观评教有利于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教学信息,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现状,强化教学质量的监控,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因此,学生评教是学生作为教育主体地位的体现,是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应赋予每个学生的权力与责任。
     2、学生网上评价采用分散、自主评价方式,由学生在限定的时段内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与地点独立完成网上评教工作。
     3、由于被评教的教师只能看到最终的总结果,看不到参评学生的具体信息,请各位学生放心评教。所有参评同学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认真评价。不要发表与评价无关的信息,不要使用不文明的语言。
    4、所有学生均应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的每位教师进行评价。如评教时,某位教师尚未授课,请将其评价指标前10项选为“不合格”,第11项选为“合格”,并在 其他评价与建议”栏内注明该教师尚未授课。
    5、评价过程中不能中途退出,否则评价结果将不能生效。每评价完 门课程(非一位教师)“保存”一次,直至评价完所有的课程,然后点击提交。评价结果一旦提交则无法更改。
   6、根据系统设定的功能和我校实际,未进行网上评教或评价结果无效的同学,将无法在网上查询期末考试成绩。
   7、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9358396,联系人:魏老师、徐老师。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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