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助管理中心 » 奖(助)学金 » 正文

奖(助)学金

关于在校生申请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及贫困认定准备资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9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15-2016学年贫困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通知需要申请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贫困认定的学生利用暑假准备好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贫困生认定

1、《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原件1份;

2、《广州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原件1份。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首次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3)原件2份、借款学生身份证(双面)复印件2份、学生证复印件2份。

2、续贷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3)原件2份,同时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陆维护相关信息。

三、工作进度安排

1、暑假期间:学生持相关表格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2、9月初:学生按通知提交材料给学院,进行贫困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工作。

学生处

2015年7月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评奖活动的通知(学生组)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