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 “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政职能部门:
为大力宣传国家和省的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函〔2012〕28号)精神,我校决定举办“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统一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征文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征文时间
2012年7月5日至9月6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和省的资助政策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鲜活生动。
2.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刊物上发表。
5.广东省教育厅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五)征文活动方式
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学校将各学院参选的征文报送至教育厅,最后由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并选择优秀作品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征文选送数额
各二级学院每个学院报送1篇。
(七)评选与表彰
此次活动设优秀征文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个人和单位由广东省教育厅给予表彰并颁发证书,同时选择优秀作品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国评选。
优秀征文奖: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优秀组织奖: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推荐优秀获奖作品在广东教育杂志社相关杂志上发表,并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编辑出版文集。
(八)征文推荐报送
7月5日至9月6日:各二级学院开展征文收集、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所有推荐作品必须于2012年9月6日前将征文及《征文推荐表》书面版报送至学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unqian @gztcm.edu.cn,联系人:孙茜。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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