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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1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 评奖活动的通知
(学生组)
由广州新南方公司总经理朱拉伊捐赠设立的“广州中医药大学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第十五届评奖活动即将进行。根据《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管理条例(试行)(修订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投入
本届评奖和颁奖活动经费总计20万元。
二、学生组奖励名额和金额
优秀学生综合优秀奖18名,其中研究生3名,本科生15名,每人奖励3000元;
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6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生5名,每人奖励3000元;
优秀学生突出贡献奖6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生5名,每人奖励3000元;
优秀学生综合优秀奖提名奖10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生9名,每人奖励500元;
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提名奖5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生4名,每人奖励500元;
优秀学生突出贡献奖提名奖5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生4名,每人奖励500元。
三、参选单位及初评推荐名额分配
1、优秀学生综合优秀奖候选人(34名):
研究生 5人 ;本科生 29人
本科生候选人具体名额名分配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    4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    4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   1人      中药学院          7人
针灸推拿学院      4人      护理学院          3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3人      人文社科学院      1人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1人       体育健康学院      1人
2、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候选人(14名):
研究生 3人 ;本科生 11人
本科生候选人具体名额名分配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 1人      中药学院          2人
针灸推拿学院    1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1人
信息技术学院    1人      护理学院          1人
人文社科学院    1人      体育健康学院      1人
3、优秀学生突出贡献奖(14名):
研究生 3人 ;本科生 11人
本科生候选人具体名额名分配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    1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 1人      中药学院          2人
针灸推拿学院    1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1人
信息技术学院    1人      护理学院          1人
人文社科学院    1人      体育健康学院      1人
四、参评条件
参评者必须符合《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
五、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填写《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参选单位经初选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学生分别由研究生处、学生处组织),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后,本科生申请材料报学生处汇总,研究生申请材料报研究生处汇总。
(二)教务处和学生处分别组织教工推选组和学生推选组进行复评,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1:2差额确定参加终评的人选。
(三)基金评奖委员会对两个推选组提出的参加终评的人选进行审核,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选出获奖人员。
(四)复评和终评结果报基金理事会批准。
六、学生组时间安排
6月1日-6月6日:公布评选条例,学生自由申请。
6月7日-6月10日:学院组织评选及受助名单院内公示。
6月11日:推荐人材料(一式五份)选报学生处复核。
6月12日-6月15日:学生组进行初评。
6月18日-6月22日:新南方理事会进行复评,并确定获奖名单。
下学期初: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七、学院报送材料内容
请各学院于6月11日前将本科生《新南方教学基金学生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证明(一式五份)交到学生处,另将《广州中医药大学(奖优类)奖学金学生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unqian@gzhtcm.edu.cn,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请研究生将申请材料交到研究生处,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luckygexin@gzucm.edu.cn ,联系人:葛欣,联系电话:39358484.
                   
                         O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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