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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各学院:

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成立30余年来,积极推动粤港两地中医药事业的交流与发展,关心两地中医药人才的培养,2010年起出资在我校设立励志助学金,鼓励和扶持在校期间家境贫困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完成学业。研究生资助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现就本科生开展2016-2017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和要求

1.品行端正,学业良好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在2016-2017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获得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3.同等条件下来自边远贫困山区(农村生源)优先。

4.新生高考成绩优异者优先。

5.为保证更多贫困学生获得资助,原则上贫困学生在同一年度不重复获得同类助学金。如学院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将根据情况进行校内调配。

6.无故拖欠学费者不可参评。

二、推选时间进度安排

1.4月14日-4月28日:学生自由申请,学院组织推选并公示。

2.5月2日:各学院将拟获得资助人选报学生处复核。

3.5月3日-5月5日:拟受资助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4.5月6日-5月12日:资助人审核学生材料及发放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2016-2017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资助名额为30名,其中研究生10名,本科生20名,每人2000元/年。本科生资助名额按各学院2016级在校本科生总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2名;第二临床医学院2名;第三临床医学院1名;第四临床医学院1名;基础医学院1名;中药学院4名;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2名;护理学院1名;经济与管理学院3名;医学信息工程学院1名;体育健康学院1名;外国语学院1名。

四、报送内容

请于5月2日前将《2016-2017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个人申请表》纸质版交到学生处,另将《广州中医药大学(助困类)奖(助)学金学生情况表》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sunqian@gzhtcm.edu.cn,学生处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

附件:1.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2.广州中医药大学(助困类)奖(助)学金学生情况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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