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就我校开展2017届应届毕业生优秀实习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1.4月24日-5月15日:学院组织评选。
2.5月16日-5月18日:评选结果进行学院内公示。
3.5月19日:学院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复核。
4.5月22日-5月24日:评选结果进行校内公示。
5.5月25日-6月5日:学校审批、发文。
二、评选要求
(一)优秀实习生评选方案
1.优秀实习生评选比例占年级实习学生人数的10%,不分等级。
2.奖学金发放标准:全年实习者1000元/人,半年实习者500元/人。
3.评比标准:按《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中医学〔2010〕10号)文件规定进行评选。
4.无故拖欠学费者不予参评。
(二)综合奖学金评选方案
1.各学院有半年课程学习者可评选半年综合奖学金,评比比例及奖学金参照《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奖学金评比方案》的通知》(广中医学〔2015〕14号)。
2.无故拖欠学费者不予参评。
(三)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比工作,严格把关。
三、学院报送内容
各学院请于5月19日前将《广州中医药大学2017届优秀实习生评比情况表》及《广州中医药大学2017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比情况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奖助学金(贷款)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unqian@gzhucm.edu.cn,联系人:孙茜,联系电话:39358451。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2017届优秀实习生评比情况表
2.广州中医药大学2017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比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