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函》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即退役后已在广州市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接收手续),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
1. 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复学)高等教育院校的;
2. 退役后曾享受过该补助,并于2023年3月新《办法》实施以来,继续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退役士兵。
二、申报标准
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入读(复学)时间计算,每年扣除寒暑假不超过10个月计发。
本次申报的计算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同时可补报2023学年未申报资助的学生名单。
三、工作安排
(一)学生向学院申请
学生按学年申报。申报2024年度资助资金的填写《2024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需补报的另填写《2023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补报)》(附件2)。
(二)学院初审学生申请资格
学院核实学生申报资料。一要审核学生是否在广州市退役安置;二要核实学生实际在校在读时间;三要摸查2024年3月以后退役入学或复学学生情况,提醒符合资格的学生及时申报。
(三)学工部复核、报送
学工部对学院报送的学生资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误后向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学院将附件1、附件2的学生信息汇总并加盖公章,于4月3日前将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助学办邮箱xsczhuxue@gzucm.edu.cn,无须报送纸质版材料。
附件: 1. 2024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
申请表
2. 2023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
申请表(补报)
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14日
(联系人:陈老师 办公电话:020-3935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