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新学期伊始,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为做好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申请审核及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等相关工作,加强贷中、贷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名单汇总
(一)分类汇总
学院按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银行分类汇总助学贷款申请名单,其中受理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汇总至附件1,受理银行为中国银行的汇总至附件2,受理银行均不为以上银行的汇总至附件3。
(二)注意事项
第一,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学住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大部分银行会将用于学住费部分直接划至学校学费账户,如足额则学生不需另外缴费;生活费部分留存在学生账户。学院应告知学生上述注意事项,汇总信息时认真检查学生填报情况,避免出现学生生活费一并划至学校学费账户的情况。
第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向学校提供正确的回执码及相关信息即可。申请其他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填报并提交有关表格外,需根据银行要求自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院提醒申请其他银行贷款的学生主动准备并按时向银行提交材料以免错过贷款申请期限,如学生需开具学费缴纳证明、在读证明等证明材料可联系相关部门办理。
第三,学院于2025年9月25日前将可编辑的表格电子版、学院盖章后的表格扫描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提交还款计划变更资料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的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学生所在的原学院于9月10日前将学生打印后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被录取学校的就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同步报送纸质版材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资料由生源地贷款管理机构收取审核。
三、提醒合同到期学生按时还款
截止8月3日,我校2025年到期校园地助学贷款合同共460笔,尚有77笔未结清。学院要在9月20日前主动联系尚未结清合同的学生,了解学生经济状况,向学生提供还款操作流程,做好还款提醒及联系记录。对因经济困难暂无还款能力且符合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条件的毕业生应告知其延迟偿还本金政策,提醒其及时向贷款银行申请。
四、加强贷款学生诚信教育
学院要把握好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良好教育契机,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运用班会、学生活动等多种手段加强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教育,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增强学生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五、其他事项
学生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具有较强时效性,为免影响助学贷款放款及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学院务必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有关业务。提交的资料电子版发送到xsczhuxue@gzucm.edu.cn(学生工作部)、zyjszqb@gzucm.edu.cn(研究生院),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大学城办公楼403)、研究生院(大学城办公楼606)。联系人:陈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8260、020-39356515。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中国银行)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其他银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