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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30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2026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即通过学校认定、公示无异议并已录入国家资助系统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每人每年4500元,困难每人每年3700元,一般困难每人每年28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本助学金不能与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学生)同时获得。

四、评选流程

9月28日-10月9日: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申请;

10月10日-10月16日:学院对申请人选进行评审、公示;

10月17日:学院将汇总名单及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

10月18日-10月28日:学校复核并公示名单;

10月31日前:学生工作部向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详细介绍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如学生自愿放弃助学金领取,需保留相关记录材料,如手写的纸质版说明等。

(二)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三)动态更新,精准报送。学生学籍状态发生变更时,原则上其国家助学金从变更的下月停止发放,学院需在学生学籍状态变更当月及时报送情况(附件4)。

 


 

附件:1.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情况报告(模板)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5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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