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2026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即通过学校认定、公示无异议并已录入国家资助系统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每人每年4500元,困难每人每年3700元,一般困难每人每年28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本助学金不能与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学生)同时获得。
四、评选流程
9月28日-10月9日: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申请;
10月10日-10月16日:学院对申请人选进行评审、公示;
10月17日:学院将汇总名单及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
10月18日-10月28日:学校复核并公示名单;
10月31日前:学生工作部向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详细介绍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如学生自愿放弃助学金领取,需保留相关记录材料,如手写的纸质版说明等。
(二)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三)动态更新,精准报送。学生学籍状态发生变更时,原则上其国家助学金从变更的下月停止发放,学院需在学生学籍状态变更当月及时报送情况(附件4)。
附件:1.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情况报告(模板)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