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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关于2014届毕业生贷款个人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4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要求每年的毕业生的贷款情况都要录入“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录入的信息都要与教育部学籍信息平台中的数据一致。现将2014届贷款毕业生要录入的数据表发给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老师认真填写表格,有修改的地方请用红色标出,一定不要修改表格的任何形式,包括删除列或行,上交学生处时一定按下发的表格补充信息后完整上交。非常感谢!上交时间:2013年4月30日。谢谢。

注意事项:

修改列的内容时,在填写时不要出现空格、逗号、句号等符号。

1、列1为考生号,14位,组成:第一、二位是入学年,如06;第三、四位为身份证上前两位;后10位是广东省的考生号。

2、列2为学生姓名,请不要修改。

3、列3为身份证号,请不要修改。

4、列4为家庭地址,请一定要按能联系到的地址进行修改。

5、列5为家庭所在的邮政编码,有错误的请一定要修改。

6、列6为父亲姓名,请一定要修改。没有填写的,录入教育部学信平台时按“死亡”录入。

7、列7为父亲单位,请一定要修改,没有单位的填家庭地址。如果列6为死亡,此列填“无”。

8、列8为父亲联系电话,请一定要修改:手机和家庭电话,格式:手机/家庭电话。如果列6为死亡,此列填“无”。

9、列9为母亲姓名,请一定要修改。没有填写的,录入教育部学信平台时按“死亡”录入。

10、列10为母亲单位,请一定要修改,没有单位的填家庭地址。如果列9为死亡,此列填“无”。

11、列11为母亲联系电话,请一定要修改:手机和家庭电话,格式:手机/家庭电话。如果列9为死亡,此列填“无”。

12、列12及以后的列不用作任何修改。请一定保证数据表的完整。

13、无论学生的合同结清与否,只要有助学贷款合同存在,就必须填报数据!

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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