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秋季贷款申请、审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
2010年秋季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工作,请各院配合按如下进度要求完成工作:
1、贷款学生资格审核
1.1由于助学贷款是国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对学生贷款有一定额度限制,今年我校获贷额度尚未下达。为避免学校申请贷款额度超出银行下达的贷款额度,请各院严格把关,按13%的贷款额度审核贷款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1.2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不受理贷款申请
1.2.1
未参加贫困生认定或贫困生认定不符合贫困生条件者;
1.2.2
必修课有不合格成绩者;
1.2.3
有违纪、违法及其它严重不良表现者;
1.2.4
已获2010-2011学年奖(助)学金超过4000元者(特殊情况除外);
1.2.5
贷款申报书面材料不齐者。
2、学院贷款工作进度表
9
月15日
前:收集学生贷款材料;
9
月17日
:上报学生处今年学生贷款额度需求《2010学院贷款需求额度表》upload_file/《2010学院贷款需求额度表》.xls;
9
月16日
-
9月
25日
:学院组织按本通知项3“学生贷款材料的收集、审核要求”整理贷款书面申报材料;同时组织贷款电子数据录入《2010广州中医药大学贷款学生资料录入表》upload_file/2010广州中医药大学贷款学生资料录入表》新.xls;
9月下旬-10月下旬: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要求等上级通知。
3 学生贷款材料的收集、审核
学院按以下2类不同提交单位收集、审核学生贷款材料(材料不齐者不受理贷款申请)―― 将资料按学号升序进行全院排列:
3.1 “上交银行材料”(依以下次序排列,以胶水粘贴左侧成册):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原件1份upload_file/3申请贷款承诺书(1).doc;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1份upload_file/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1).doc;
(3)、《家长承诺书》原件1份upload_file/6家长承诺书(1).doc;
(4)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父亲户口内页及户主首页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母亲户口内页及户主首页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2 “上交教育厅材料”(依以下次序排列,以胶水粘贴左侧成册):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原件1份;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3)、《家长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4 今年贷款银行卡暂不需办理,具体要求请等学校通知
学生处
二Ο一Ο年
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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