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届贷款毕业生毕业信息核对的通知
我校2010届贷款毕业生贷款2146笔,为做好2010届贷款毕业生的我校上报教育部“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的工作,及做好为临毕业未还清贷款的学生出具《两证留校证明》工作,请各院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我校2010届贷款毕业生贷款2146笔,为做好2010届贷款毕业生的我校上报教育部“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的工作,及做好为临毕业未还清贷款的学生出具《两证留校证明》工作,请各院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请各院组织2010届贷款毕业学生做好如下工作:
1、核对《2010届贷款毕业生核对信息表/表1校对主要信息》upload_file/2010届贷款毕业生核对信息表-表1校对主要信息.xls表中2146名学生以下各列中的信息,发现有误的更正并以红色显示
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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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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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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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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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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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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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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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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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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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2010届贷款毕业生核对信息表/表1校对主要信息》(同上表)表中2146名学生以下各列中的信息,以红色显示
3、补充《2010届贷款毕业生核对信息表/表2补家庭联系方式》upload_file/2010届贷款毕业生核对信息表-表2补家庭联系方式.xls表中25名学生下列各列中的信息,以红色显示
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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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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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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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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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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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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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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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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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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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表中数据按如上1、2、3项的要求进行文字修正、填补空白,但注意切勿改变数据表的格局,更正后由学院汇总,汇总的电子版于6月15日前发回学生处。
二、表中名单为2010届贷款毕业生,请各院组织认真核对有无缺漏人员。重点确认:
1、应为2010届贷款毕业生但名单未显示者;
2、因休学延迟毕业改为2010届毕业的贷款学生;
3、原定为2010届毕业但因休学而推迟毕业者。
如有上述3种情况请及时知会学生处,并在备注中注明。如未及时知会学生处导致的后果由学院负责;
三、学生不补充完整表中数据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包括已还清贷款者);
四、如学院已组织学生核对但因学生未认真校正本人信息导致的后果学生自负。
《学生贷款银行对应参照表》
贷款合同编号: 对应的贷款银行
1 061057234240119821002273X: 国开行(大学城农行)2006年学费贷款
2 071057234240119821002273X: 国开行(大学城农行)2007年学费贷款
2 071057234240119821002273X: 国开行(大学城农行)2007年学费贷款
3、081057234240119821002273X: 国开行(大学城农行)2008年学费贷款
4、441020090110572412321198204283376: 国开行(大学城农行)2009年学费贷款
5、 2006年流助字第1265号: 工行流花支行2005年学费贷款
6、 2005年流助字第1005号: 工行流花支行2004年学费贷款
7、 云助借医02第0564号:农行金桂园支行2002年学费贷款
学生处
2010
年
5
月
15
日
联系人:
陈
老师;
联系电话:39358451(办)、13622295253;
E-mail: ccyxsc@gzhtcm.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