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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公告

关于评选第五届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红棉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8

各学院、党政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在一线从事学生工作,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学生工作者,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五届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红棉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期在一线从事学生工作累计20年及以上的专职学生工作者(指在一线的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

(三)长期以来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生工作业绩突出。

三、评选名额

学校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

四、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可填好推荐表,报送至学生处。

2、学校评审:学校召开专门评审会,对参评人员进行审核、评选,确定推荐人选。

3、上报参评:将学校推荐人选材料上报广东省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参加终审。

4、表彰:广东省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将于2013年年会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报送要求

1.推荐表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工作感悟或心得材料

⑴个人简介(100字左右),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职务、主要工作成果等;

⑵ 以自己的学生工作经历为内容,第一人称撰写一篇学生工作感悟或心得(2000字左右);

以上材料于 20131120日前 交至学生处思政科(办公楼403,电话:39358452),电子版材料统一以“学院名称+个人名称”发至学生处邢华平公文邮箱。相关材料复印件、照片等待确定校内候选人后再提交。

附件:第五届广东省学生工作“红棉奖”推荐表

  • 附件【36号文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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