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政职能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效显著的优秀学生工作团队和个人,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学生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201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候选人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团队
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或学院学工团队。
(二)先进个人
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队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团队领导班子团结协调,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3、学生管理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其成果获得过省级主管部门或教育部主管部门表彰及肯定。
4、2013年被评为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二)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从事学生工作3年以上,在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2013年被评为校优秀辅导员。
4、一线辅导员和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承担校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的学生工作者优先。
三、评选名额
学校评选1个优秀团队作为候选单位,1名先进个人作为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1.二级单位推荐:有意参评学生工作优秀团队的单位自愿填报、上交参评材料;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2.学校评审:学校召开专门评审会,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定推荐单位和人选。
3.上报参评:将学校推荐单位和人选材料上报广东省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参加终审。
4、表彰:广东省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将于2013年年会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报送要求
推荐表需加盖学院公章,于
2013年
11月
20日前
交至学生处思政科(办公楼403,电话:39358452),电子版材料统一以“学院名称+个人名称”发至学生处邢华平公文邮箱。论文、课题、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待确定校内候选人后再报送。
附件:1. 201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团队推荐表
2. 201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