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加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规范资助工作程序,明确部门责任,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计划。
一、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管理机构
学校学生处负责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内容
1.检查各学院是否有成立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有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业务;
2.检查各学院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及时下发学生资助项目的各项通知;
3.检查各学院是否按时收集学生材料;
4.检查各学院是否按程序和要求评审学生材料;
5.检查各学院是否按要求及时公示评选结果;
6.检查各学院公示材料是否存在有泄露学生敏感信息的问题;
7.检查各学院是否及时、妥善处理学生疑问和投诉并做好材料的备案;
8.检查各学院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向学生处上报材料;
9.检查各学院是否要求有专人负责资助学生档案;
10.检查各学院资助学生档案接收、整理、保管、移交是否符合规定;
11.检查各学院是否按要求开展资助育人活动;
12. 检查各学院是否存在资助对象界定错误,统计数据中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
三、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方式
不定期巡查。每学期巡查5-7个院系。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时间
2020年3月—12月。
学生处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