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
各学院向贷款毕业生开展专题讲座,让毕业生进一步认识和了解还贷流程等信息,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传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学生的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学校提供2021届贷款毕业生离校教育参考资料,各学院召开网络专题讲座,对以下内容进行讲解,避免学生毕业后因不清楚还款流程或查询方式导致逾期:
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功能介绍及操作说明
2.支付宝还款使用说明
3.毕业前需办理的事宜
4.常见问题解答
(二)组织诚信还款考试
各学院需组织2021届贷款合同未结清的毕业生在参加专题教育后进行《广州中医药大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指南试题》开卷考试。
(三) 做好提前还款相关工作
各学院应对贷款毕业生讲解提前还款流程,鼓励有能力在毕业前还款的同学进行提前还款操作,通过手机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生活号还款,减交付利息的压力,降低违约风险。
(四) 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贷款毕业生台账,收集贷款毕业生相关联系方式、家庭详细地址、工作去向等相关信息,并建立QQ群、微信群等联系平台,以便日后有关于还款还息相关通知能够及时通知到位。
(五) 毕业生确认工作
凡是在校期间申请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毕业生,都需6月2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核对、补充或修改有关信息,确认后提交毕业确认。学生提交毕业确认后,由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毕业确认审核”。对未结清合同的贷款学生,由学院点击“导出毕业确认表”打印一式三份,贷款毕业生确认签名,由学校、学院及学生本人各持一份。对于因学籍异动导致2021年6月无法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各学院应安排专门与学生谈话,讲清贷款政策,使其明确还款责任,并组织其参加还款确认,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六)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还款计划变更办理
2021届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且继续攻读学位者,可在毕业前30天内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高校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还款计划变更期间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须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提出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如果离校前未能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可先办理其他手续,9月5日前联同其他资料一起提供):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系统导出);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被录取学校的研究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信息变更”功能点击“还款计划变更”,点击左下角的“申请”按钮,填写相关的申请信息后,点击“导出变更申请单”进行打印,手写签名;
2.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提交上述申请表到原所在学院进行审核,经学院辅导员同意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收到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的申请材料后,要进行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须按时提交给学生处。
4.学生处将贷款还款计划变更毕业生的资料递交广东省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学生国开行系统的贷款信息将会更新。
5.毕业当年10月底,申请毕业生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功能查看“贷款到期日期”是否已更新来查询是否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成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学生由各学院做好毕业确认工作,并由县(市、区)教育局协助完成做好相关工作。
(七)材料报送
1.毕业确认材料。6月30日前将签订好的《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须有贷款人签字和手印)交学生处402,如有学生未签订《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请学院提交《2021届贷款毕业生未签确认书名单》(电子版)至陈老师邮箱cjy@gzucm.edu.cn。
2.还款计划变更材料。9月5日前将《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21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纸质版和学生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递交至学生处402审核,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陈老师电子邮箱cjy@gzucm.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5月26日